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1-0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以便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如下: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建设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扩建项目概况: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以便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于2018年3月14日更名。公司选址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工业区L3地块,项目占地面积62786 m2,已批已建工程主要是2条6万吨/年通用聚苯乙烯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于2012年6月取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惠市环建[2012]76号),2015年7月通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惠湾建环函[2015]67号)。已批已建工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脱挥工段真空泵尾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条生产线造粒工段废气采用2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离心干燥机废气污染物含量较低,由4根15m高排气口直接排放。苯乙烯储罐采用氮封+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危废定期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惠州市环保局备案。已批在建工程为一条9万吨/年通用聚苯乙烯生产线,一条9万吨/年高抗冲高光级聚苯乙烯生产线,总产能为18万吨/年聚苯乙烯,预计2021年8月建成。
本次三期工程,在现有厂区新增两条生产线,一条9万吨/年通用聚苯乙烯生产线,一条9万吨/年高抗冲高光级聚苯乙烯生产线,总产能为18万吨/年聚苯乙烯。三期工程在现有厂区内新建聚合脱挥工段C(5#~6#),并在现有厂区北部新厂区新建成品仓库D(含包装间)和成品仓库E,北部新厂区占地面积21901 m2。
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工业区L3地块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大气: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VOC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中的8h均值;苯乙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乙苯满足前苏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厂界标准值中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海水:所有监测站点监测因子满足所属海域环境功能区应执行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97)。
地下水:对比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石化区西北面背景点和仁信公司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产线排放苯乙烯、乙苯、非甲烷总烃、VOCs、导热油炉废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3)项目营运期主要存在风险:苯乙烯泄漏事故。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密闭,脱挥工段真空泵尾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造粒工段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苯乙烯储罐和溶胶罐挥发气体采用氮封+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导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VOCs排放浓度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导热油炉排放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的较严者。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和石化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处理: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项目采用优化平面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总图布置;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防范;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期项目产业类型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惠州大亚湾规划区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营运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削减措施和事故应急计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次三期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将在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登载,公众即日起可登陆网站查阅下载。同时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在评价范围内各居委给周边居民查阅。若需再索取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书信和邮件方式向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要求,索取期限从自本公示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群众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周边公众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公众对建设管理单位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其它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网站发布公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贴公告,并对周边居民、居委等个人、团体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九、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2-5119652 传真:0752-5119659 E-mail:2476822363@qq.com
评价单位: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2307房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020-29849561 E-mail:160376690@qq.com
十、附件
(1)《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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